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收、免收费用的法律服务。
二、哪些人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具有以下条件的公民,可获得法律援用于国:
(一)一般条件:
1、有中山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的;
2、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二)特殊条件:
符合《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指定可获得法律援助:
1、盲、聋、哑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决定为其提供指定辩护的
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获得法律援助的。
此外,依法成立、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福利组织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三、 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形式
(一)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二)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2、刑事辩护或者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公证。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具有中山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法律援助:
1、 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2、 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实发生在中山市或虽不发生在中山市,但法律援助处认为应当提供援助的。
3、 因经济困难,确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业户口人员属社会救济对象;非农业户口人员无工资性收入或家庭成员的收入在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社会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且无其他经济收入和较多家庭财产的。
四、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1、领取《法律援助申请表》;
2、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收集准备好有关身份、户籍证明、经济和居住状况证明以及事实证据等有关资料;
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资料交法律援助处值班律师,办理申请登记,并如实回答值班律师的有关提问;
4、法律援助处将于接受申请后,十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
5、申请人接到同意法律援助通知后,应于三日内到法律援助处办理有关手续。
五、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如果申请人未满十八岁或是无行为能力者,应由其代理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有关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2、 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
能够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的财产情况和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证明材料及社会救济证书等。
3、 与申请援助事项有关的案情材料
财产产权证书和其他有关权利的证明材料;合同、契约、协议等权利义务文件;与相关当事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有关机关、部门发出的鉴定性、结论性文件;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 法律援助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申请法律援助注意事项
1、 申请人获取法律援助后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与援助人员予以必要合作,否则,法律援助处有权视情节中止或撤销法律援助。
2、 申请人如果采取欺诈或诈骗方式获得援助的,法律援助处一经发现将撤销其受援资格和向其追索有关费用,并视情节通过有关途径追究其责任。
七、 对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怎么办
申请人可在收到《不予法律援助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审议,司法行政部门在十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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